Sunday, December 11, 2005

罰款 VS 資料超期使用費

周五下午,臨時有外賓參訪本館,便下樓幫忙接待,在接待的過程裡,外賓詢問了讀者圖書借閱逾期時本館處理的方式,想當然爾,圖書館都是以「罰款」方式來處理圖書逾期,沒想到外賓/館長悠悠然的回應「喔~~我們圖書館是沒有罰款滴…」

尼~~~!!!!(日文翻譯:什麼??)  有這麼好康的事???!!!! 圖書館對逾期不收罰款? 雖然曾於學術專門圖書館裡服務,該單位也是有採取這種「免卡債」的服務,但因為為研究單位,人口不多,加上圖書均是研究為目的,為方便研究,逾期是無可避免的,罰款就算了唄,但是……外賓的圖書館為大學圖書館,學生人數眾多的環境裡,沒有罰款那那那…不會天下大亂嗎??

明顯的,在館長出口沒有罰款的同時,在場的人均出現了大惑不解的三條線,等待著下文…

在眾人的注視下,外賓再悠悠的吐出「我們是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

~~~~~」

我的心不禁說出這個字,同時心中浮現港片裡常出現的鏡頭,一群人向他擺手同聲說出「切~~~~~」,這不是白說嘛,不就是罰款嘛…換句話說誰不會啊。

賓再說明:「因為罰款是屬於法令部份,圖書館本身並沒有這方面的權限來"處罰"讀者,而讀者對於""這個字,也有受到侵犯和不被尊重的感覺,然而,逾期不還書,的確會造成其它使用者的使用上的不便,所以,告知讀者,因為您是將資料超期使用,所以在這超期的時間裡,我們會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就可以避免一些紛爭。」

外賓這樣一說,心裡也覺得所言甚是,在現今讀者權利高張的時代,顧及讀者的感受,以及圖書館在法令上的立場,圖書館「罰款」這個名詞,的確有它重新思考的必要性,而外賓也的確見到了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而絕對不是單單的換句話說而已,心裡倒為剛開始的無知覺得慚愧了起來。





7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查了一下孤狗

發現名詞多現於彼岸網頁

莫非外賓來自內地

超期 vs. 逾期

小弟覺得後者較文

此或涉及兩岸用語習慣不同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如同梁董云

使用費 vs. 罰款

前者多了點人權味

不過

規則.罰則既已訂定

是否就屬廣義的法令

不守法就當罰原也無可厚非

"逾期罰款"聽久了其實也不太在乎言下之意

(但還真碰過初次借書逾期一聽到"罰款"就憤憤不平的讀者)

倒是另一個也常用的名詞"滯還金"還顧到面子裡子

Anonymous said...

其實.....

那位憤憤不平的讀者.....是家父.....

自從TPML有了逾期停借的罰金替代方案之後.....

雖已極盡解釋分析之能.....

唉唉.....老人家嘛.....



其實.....

從身邊完全沒受過圖資訓練的讀者身上(現在連小學都有圖資課啦)

也可以體會粉多不同於咱們平日習以為常的感受與觀點喔.....

:)

Anonymous said...

到底逾期該如何處罰?? 是不是該回想一下,圖書館不就一向鼓勵大

家找書讀書嗎??? 既然如此,是不是乾脆不要有所謂的"還書期限"呢??

可是,這樣問題又來了,其他人到底何時可以借到書呢?? 呵呵,兩難的

問題~~罰款和停權只是為了管理方便,那讀者的權益呢??

Anonymous said...

看完這篇雖然也有"切"的想法,不過換個名詞,其實感覺差很多,

不得不佩服對岸的想法。

Anonymous said...

to 水瓶兄:

我想圖書館的制度,是為了讓大家公平使用,也正是您所提到的在沒有還

書期限後,其它人無法借書這種公平使用的問題,所以圖書館訂定合理的

閱讀期限,希望該資料能被最多的人做最有效的利用。

事實上,罰款和停權的制度,對館員或是圖書館來說,只是一件麻煩事,

公家單位的罰款要上國庫,要寫一堆單子,其它圖書館可能也會有些麻

煩,而停權的話,會造成讀者有時產生的誤會,所以,我想在管理方面,

對圖書館可能是增加負擔而非方便行事吧 :)....


Anonymous said...

賴兄真的是觀微知著啊…

的確是對岸的來賓…



當外賓說明時,是真的有讓我想到之前沒想到的地方,也覺言之成理,於

是寫出這個感想了。

要不要改,其實並沒有太大的立即性,只是再提醒一下自已對讀者的同理

心 :)

Anonymous said...

看了您寫的這篇資料超期使用費後,突然感覺平時似乎忽略了從讀者

角度去思考.值得省思.



可否告知那位外賓是哪個單位的館長,想上他們的網站瞧瞧.

感恩.